(1)资格考试合格者,即取得硕士(或博士)学位生资格,由招生单位发给录取通知书并按规定时 间到招生单位换取《学位生资格证》,凭证可办理课程的旁听、考试、申请论文指导、申请学位等事宜。 (2)硕士学位生应通过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的考试,博士学位生应通过个人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的考试。 (3)学位生随招生单位相应专业研究生同时参加各门课程的考试(同一时 间、同一考场、同试题)。 育路考研 更多信息请访问:育路考研频道 希望与其他考生进行交流?点击进入考研论坛>>>